2005年6月2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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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花园面积缩水属合理范围难获赔
付中李硕

  镜头回放
  日前,李先生购买了某小区的一套一层住房,在购房协议中,李先生与开发商约定:开发商赠给李先生一座宅前花园,面积约为31.4平方米,最终面积以政府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为准。
  入住小区后,李先生自行对花园面积进行了测量,发现面积未达到31.4平方米。为此,李先生诉至法院,要求开发商出示政府有关部门的测量结果,并补足面积。若无法补足,则要赔偿自己4.5万元经济损失。
  在法庭上,开发商出示了政府有关部门实际测量的结果,证实花园的实际面积为28.82平方米。
  
  法官说法
  法院经审理认为,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,双方签订协议时,难以确定宅前花园的准确面积。开发商根据设计单位做出的规划设计图,在协议的房屋平面图中标明宅前花园面积的同时,已做出说明称“面积以政府部门最终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”,因此不应认为开发商此前已做出确切承诺。
  同时,法院认为实际测量面积与协议约定面积相比,没有超过合理范围。
  据此,法院认为李先生索赔依据不足,遂判决驳回了李先生的诉讼请求。(付中李硕)